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已览遍韶容,最后有花王,芳信来报。魏妃天与色,拥姚黄、去赏十洲仙岛。
东君到此,缘费尽、天机亦老。为娇多、只恐能言笑。
惹风流烦恼。
莫道两都迥出,倩多才、吟看谁好。为我惨有如花面,说良辰欲过。
须勤向、雕栏秉烛,更休管、夕阳芳草。算来年、花共人何处,金尊为花倒。